卡爾‧邁巴赫是威廉‧邁巴赫的長子- 他繼承父業,創造出一系列至今仍為眾人仰慕的超級豪華轎車。
在柏林的Loewe & Co. 工作了一段時間後,卡爾‧邁巴赫開始在坎施塔特的Daimler-Motoren-Gesellschaft當實習生。在實習期間,卡爾‧邁巴赫得到其父的循循善誘(有大量往來書信為證),很快掌握了製造高級引擎的所有步驟和秘密技術。 1909年,卡爾當上Luftfahrzeug-Motorenbau GmbH的技術經理。數年後,這位才華橫溢的工程師正式接手公司營運,並將公司設立於腓特烈港(Friedrichshafen),並將之名為邁巴赫引擎製造公司(Maybach Motorenbau GmbH)。
戰後,邁巴赫集中生產汽車,並在在高級轎車業界樹立了良好的聲譽和品牌形象。
在1923年,卡爾‧邁巴赫榮獲斯圖加特大學頒發的榮譽學位。
邁巴赫Type 12首度裝配7公升V12型引擎,馬力輸出達150匹。這輛車直到今天仍被公認為汽車製造行業的重要里程碑。卡爾‧邁巴赫亦將此車當為重要的禮物,以紀念一年前離世的父親威廉‧邁巴赫。
從1947年至1951年期間,卡爾和其家人住在法國弗農(Vernon),在此期間,他為法國政府設計了一款馬力輸出達 1000 匹
的引擎。1952年,卡爾辭去了Maybach Motorenbau GmbH 的管理職務,退休返回其位於加米施‧帕滕基興(Garmisch-Partenkirchen)的家。兩年後,於1954年獲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授予榮譽勳章。
卡爾‧邁巴赫於1960年2月6日在德國腓特烈港逝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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